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日 禀叔父母·报告升翰林院侍读学士

【原文】
 
侄国藩谨启叔父母大八万福金安:
 
二十三日四弟、六弟到京,体气如常。
 
二十四日皇上御门,每年御门不过四五次,在京各官缺出此时未经放人者,则候御门之日简放,以示“爵人于朝,与众共之”之意。侄三次升官,皆御门时特擢,天恩高厚,不知所报。
 
侄合室平安。身上疮癣尚末尽净,惟面上于半月内全好,故谢恩召见,不到陨 【陨:从高处掉下,坠落。】 越以贻羞,此尤大幸也。
 
前次写信回家,内有寄家毅然宗丈一封,言由长沙金年伯家寄去心斋之母奠仪三十金,此项本罗苏溪寄者,托侄转交,故侄兑与周辑瑞用,由周家递金家。顷闻四弟言,此项已作途费矣,则毅然伯家奠分必须家中赶紧办出付去,万不可失信。谢兴歧曾借去银三十两,若还来甚好,若未还,求家中另行办法。又黄麓西借侄银二十两,亦闻家中已收。
 
侄在京借银与人颇多,若侄不写信告家中者,则家中亦不必收取。盖在外与居乡不同,居乡者紧守银钱,自可致富;在外者有紧有松,有发有收,所谓大门无出,二门亦无人,余仗名声好,仍扯得活。若名声不好,专靠自己收藏之银,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。以后外人借侄银者,仍使送还京中,家中不必收取。去年蔡朝士曾借侄钱三十千,侄已应允作文昌阁捐项,家中亦不必收取。盖侄言不信,则日后虽有求于人,人谁肯应哉?侄于银钱之间,但求四处活动,望堂上大人谅之。
 
又闻四弟、六弟言,父亲大人近来常到省域、县城,曾为蒋市街曾家说坟山事,长寿庵和尚说命案事,此虽积德之举,然亦是干预公事。侄现在京四品,外放即是臬(niè)司 【臬司:即提刑按察使司。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,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。】 。凡乡绅管公事,地方官无不衔恨。无论有理无理,苟非己事,皆不宜与闻。地方官外面应酬,心实鄙薄。设或敢于侮慢,则侄靦 【靦:同“腼”惭愧。】 然为官而不能免亲之受辱,其负疚当何如耶?以后无论何事,望劝父亲总不到县,总不管事,虽纳税正供,使人至县。伏求堂上大人鉴此苦心,侄时时挂念独此耳。侄谨启。
 
【翻译】
 
侄儿国藩谨启叔父母大人万福金安:
 
二十三日四弟、六弟到京城,身体如常。
 
二十四日,皇上御门,每年御门不过四五次,在京城的官员有缺,这时没有简放人员的,等到御门这一天简放,表示人员的任用在临朝时办理,与大臣们一起决定的意思。侄儿三次升官,都是御门时特别提拔的,皇上的恩典太高太厚了,不知道怎样报答。
 
侄儿全家平安。身上的疮癣,还没有好干净,只有脸上的半个月内好了,所以谢恩召见,不至于陨越留下笑柄,这真是大幸。
 
前次写信回来,内有寄家毅然宗丈一封,说的是由长沙金年伯送去心斋的母亲的尊仪三十两,这笔钱本来是罗苏溪寄的,托侄儿转交,所以侄儿把它兑与周辑瑞用,再由周家转金家。刚听四弟说,这笔已作了路费,那么毅然伯家奠金必须由家中赶紧办必付去,万不可失信。谢兴岐曾借去三十两银子,如果还来就好,如没有还,请家里另想办法。又黄麓西借侄儿银子二十两,听说也是家里收了。
 
侄儿京城借银子给别人很多,侄儿没有写信告诉家里的,家里也不必收取。因在外面与在乡下不同,在乡紧守银钱,自然可以致富;在外面有时紧张,有时松动,有时借出,有时借入,就是平时说的,大门没有出的,小门也没入的,我全凭名声好,才扯得活。如果名声不好,专靠自己存的银子,不过一年便用完了。以后外边借侄儿银两的,仍旧叫他们送到京城,家里不必收。去年蔡朝士曾借侄儿钱三十千,侄儿已答应作为文昌阁的捐款,家里也不必收。如果侄儿言而无信,那以后有求于人时,谁人肯答应?侄儿于银钱的事,只求四处活动,希望堂上大人原谅。
 
又听四弟、六弟说,父亲大人常到省城、县城,曾经为蒋市街曾家说坟山事,为长寿庵和尚说命案事,这虽说是积德的举动,但也是干预公事。侄儿在京城是四品官,外放就是臬司。凡乡里绅士插手公事,地方官没有不衔恨的。不管你有理无理,假如不是自己的事,均不宜参与。你去找他,地方官表面要应酬你,心里却瞧不起你。假设他敢侮辱你,侄儿虽体面作官,也不能免除亲人受侮辱,那内心多么惭愧?以后不管什么事,希望劝父亲大人不要到县城,不要管这些事,就是纳税正供这些事,也只派人去办。请求堂上大人理解我的一片苦心,侄儿放心不下的只有这件事。侄儿谨启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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