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致九弟·述捐银作祭费

【原文】
 
沅甫九弟左右:
 
十四日胡二等归,接弟初七夜信,具悉一切。
 
初五日城贼猛扑,凭濠对击,坚忍不出,最为合法。凡扑人之濠,扑人之墙,扑者,客也,应者,主也。我若越濠而应之,则是反主为客,所谓致人于人者也。我不越濠,则我常为主,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者也。稳守稳打,彼自意兴索然。峙衡好越濠击贼,吾常不以为然。凡此等处,悉心推求,皆有一定之理。迪庵善战,其得诀在“不轻进、不轻退”六字,弟以类求之可也。
 
夷船至上海、天津,亦系恫喝之常态。彼所长者,船炮也;其所短者,路极远,人极少。若办理得宜,终不足患。
 
报销奏稿及户部复奏,即日当缄致诸公。依弟来书之意,将来开局时,拟即在湖口水次盖银钱所。张小山、魏召亭、李复生诸公多年亲依该所,现存银万余两,即可为开局诸公用费及部中使费。六君子不必皆到此局,但得伯符、小泉二人入场即可了办。若六弟在浔较久,则可至局中照护周旋;若六弟不在浔阳,则弟克吉后回家一行,仍须往该局为我照护周旋也。至户部承书说定费赀,目下筠仙在京,似可办理,将来胡莲舫进京亦可帮助。
 
筠仙顷有书来,言弟名远震京师。盛名之下,其实难副,弟须慎之又慎。兹将原书钞送一阅。
 
家中四宅大小平安。兄夜来渐能成寐。先大父、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费,温弟临行捐银百两,余以刘国斌之赠亦捐银百两,弟可设法捐赀 【赀:通“资”。】 资财,钱财。否?四弟、季弟则以弟昨寄之银两提百金为二人捐款,合当业二处,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,起祠堂,树墓表,尚属易办。
 
吾精力日衰,心好古文,颇知其而不能多作。日内思为三代考妣作三墓表,虑不克工,亦尚惮于动手也。先考妣祠宇若不能另起,或另买一宅作住屋,即以腰里新屋为祠亦无不可。其天家赐物及宗然祭器等概藏于祠堂,庶有所归宿,将来京中运回之书籍及家中先后置书亦贮于祠中。吾生平不善收拾,为咎甚巨,所有诸物随手散去,至今追悔不已。然趁此收拾,亦尚有可为。弟收拾佳物较善于诸昆 【昆:哥哥。】 ,后益当细心检点,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。
 
【翻译】
 
沅甫九弟左右:
 
十四日胡二等回,弟弟初七晚上的信,知悉一切。
 
初五日敌人猛扑,凭濠沟对攻,坚忍不出,是最好的办法。凡属扑人濠的,扑人墙的,是客,应战的,是主。我军如果越濠而应战,便是反主为客,就是我们常说的致于人。我不越濠沟,那我还是主,即常说的致人。稳守稳打,他自然觉得没有意思。峙衡喜欢越濠攻敌,我常不以为然。这些事仔细考究,都有一定道理。迪庵善战,他的秘诀在于“不轻进攻,不轻易后退”,弟弟可好好研究。
 
洋人的船到上海、天津,也是恫吓的常态。他的长处是船上火炮;他的短处是离他的国家路远,人也很少。如果办理得好,不足为患。
 
报销奏稿和户部复奏,当天便寄给诸位。接弟弟来信的意思,将来开局时,准备就在湖口水次盖银钱所。张小山、魏召亭、李复生诸公多年经营这个地方,现存银子万多两,即可用为开局用费和部里使费。六君子不必都到这个局,只要伯符、小泉二人入场便可以了。如果六弟在浔阳比较久,则可到局中照护周旋;如果六弟不在浔阳,则弟弟克复吉安后,回家走一趟,仍然要往该局照护周旋。至于户部承书说定费资,眼下筠仙在京,似乎可以办理,将来胡莲舫进京,也可帮助。
 
筠仙刚有信来,说弟弟的名声远震京师。盛名之下,其实难副,弟弟要慎之又慎。现将原信,抄送一看。
 
家中四宅大小平安。兄长晚上可以安睡。先大父、先太夫人还没有祭祀的费用,温弟临走,捐银一百两,我以刘国斌送我的一百两也捐了,弟弟可以设法捐点钱财吗?四弟、季弟则以弟弟昨天寄的银两,提出一百两作为他两人的捐款,加上两处产业,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,起祠堂、树墓表,还容易办。
 
我精力一天不如一天,心喜古文,而不能多做。日内想为三代考妣作三个墓表,顾虑写不好,有点不敢着手呢。先考妣祠,如不能另外起,或另外买一屋作住屋,便以腰里新屋为祠也无不可。天家赐物及宗器祭器等一概放在祠堂,让这些有个归宿之处,将来京城运的书籍及家里先后买的书也藏在里面。我生平不会收拾,过失很大,所得的东西,随手又丢了,至今后悔不已。便趁此收拾,也还有可为。弟弟收拾整理物品比其他几个哥哥强,今后更应细心检点,不宜抛散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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